浙江在线5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沐子 通讯员 钟法)今年年初,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云消费、云教育、云娱乐等数字经济在保障消费、教育、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数字经济也逐渐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蓝海.在此过程中,司法如何回应数字经济的发展和需求,司法能为数字经济做什么?
5月7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杭州法院司法保障数字经济”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杭州法院服务保障数字经济相关举措和杭州法院司法保障数字经济十大案例。
杭州法院司法保障数字经济”新闻发布会现场 李沐子 摄
近年来,杭州设立了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知产法庭,审理了大量涉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首例明确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重要资源和财产的“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诉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微信小程序”第一案“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传统产业数字化过程中网红带货经济纠纷“王某某诉杭州星柚服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等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在这些实践基础上,杭州中院制定了《关于为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数字化“三化融合”的角度出发,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意见》首先围绕数字产业化,深化创新驱动,提升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力作为切入点。记者发现司法服务和保障主要是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并保障竞争、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合理界定平台责任等角度着手,促进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推动形成数字经济“新蓝海”。
其次,《意见》围绕产业数字化,从促进融合共享出发,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推进数字金融法治化建设,精准打击数字经济犯罪,为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凝聚强大支撑力。
《意见》中还强调在围绕城市数字化方面,法院在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保障“城市大脑”在各领域全面推进的同时,从法院自身角度推动完善数字经济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探索涉虚拟财产与数字资产的保全与执行,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与社会信息体系建设深度融合,推进“平台+智能”建设,打造数字时代司法智能化建设。
最后,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杭州中院建立了“1+3”工作机制,即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府院联动机制、调研走访机制和案例研判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杭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介绍,法院将定期实地走访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律师协会,听取企业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数字经济这个大环境中,很多立法是滞后的,因此需要通过法院的裁判来建立一些规则,确定一些行为规范,对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审判起到指导和指引的作用。”张政表示希望与企业加强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问题,在企业发展创新过程中,一些创新机制和方法是不是会在为公司盈利过程中,冲破法律的规则,张政认为这些都可以在与企业的接触中提前了解。
面对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对司法带来的挑战,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表示,近几年从司法视野观察数字经济的发展会发现,数字经济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并由此派生出价值观念、经济结构的巨大改变。数字经济发展给法院带来的挑战也很多,比如线上线下的人际关系和互动完全不同,司法如何调整和回应?对网络游戏的认知从之前的“不务正业”到数字经济时代的文化产业,对于确已发生的新业态,司法如何去规范?数据如同土地、石油一样成为资源、生产要素,它归谁拥有,使用的边界在哪里?斯金锦认为,面对经济社会中的冲突和矛盾,司法往往会首先感知,若不及时回应将导致经济社会的发展失序,因此需要法院主动规制与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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