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摄影 周尔博
浙江在线6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贾晓雯 通讯员 陈谊)6月11日,浙江启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聚焦“防重大、控较大、减总量”的总目标,持续推进新一轮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省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健全交通安全治理体系,运用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机制,落实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制,对事故多发乡镇和事故高发道路试行挂牌督办,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不断巩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
加强重点车辆源头整治,严把车辆安全准入关,强化旅游客运、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开展货车、工程车、校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源头治理,实施好《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降低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常态化教育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
提升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强化道路平交口和穿镇穿村路段治理,加强桥梁、隧道以及农村公路整治,推进高速公路护栏提升改造和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建设;
规范道路交通行车秩序,严查严处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开车打手机、高速公路实线变道等与交通事故关联度高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车辆路面管控和重点路段巡查管理,严格执行骑行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等法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据悉,在为期三年的首轮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中,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全力打好综合治理攻坚战。2019年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16年下降34.63%,较大事故数下降64.52%,连续三年未发生“两客一危”车辆引发的较大责任事故,连续10年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中,有效遏制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复工复产,守住了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底线,得到了充分肯定。与此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各地事故预防工作不平衡、重点路段风险隐患较多、车辆源头管理存在疏漏、文明交通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把隐患“清零”、把风险“清底”,对照“重要窗口”的定位,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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