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4月1日,你有同身边的人开玩笑吗?
近日,“4月1日写敲诈信获刑3年6个月”一事,引发热议。
3月30日,据京法网事消息,2019年4月1日吴某陪妻子谢某值班时,手写了一封“威胁信”,要求该医院钟某将60万元现金放于某公交站台旁边的花台内,否则不放过他的两个儿子。钟某发现该信件后报警。
吴某则表示,因为当天是4月1日,就想跟钟某开个玩笑,随后便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这个“玩笑”,代价有点大。
法院提醒
下面的玩笑开不得!
将他人放置在店铺桌子上的手机和现金取走,带到家中藏匿,被抓获后辩称是“开个玩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借开玩笑羞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令他人名誉受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搞恶作剧,在航班起飞前散布机场有炸弹,造成秩序混乱,延误航班。
《刑法》第291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拨打110报警称有人打架,警察出警后发现报假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恶作剧”名义故意致他人身体受损,危害他人生命健康。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235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多地警方提醒:
恶意报假警属违法行为!
朋友间的玩笑、恶作剧本是增添生活乐趣,但如果酿成祸事或损害,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4月1日,多地公安、消防刷屏提醒,切莫开玩笑报假警。@江油公安 表示,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假警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最高可处以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整合自京法网事、中国青年报、@江油公安、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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