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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2021年04月12日 18:33:2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见习记者 郑嘉欣

  浙江在线杭州4月12日讯(见习记者 郑嘉欣)4月12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在杭州召开“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新闻发布会。

  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浙江已经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有3个市县和2个项目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近期还将向社会公示一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人民群众反映的“办事难”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法治浙江建设综合满意度逐年提升到2020年的92.25分。

  十五年来,浙江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扎实。据会议介绍,在推广“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基层治理模式下,全省来信来访和非正常访持续下降,2019年全省法院诉讼案件同比下降4.61%,2020年再下降7.2%。在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融合下,浙江坚持推广安吉余村经验、武义后陈村务监督、宁海小微权力清单、象山村民说事、桐乡“三治融合” “道德银行”等基层经验,建成民主法治村(社区)2.7万个(国家级210个),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0万余名,全面实现“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在全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下,浙江全面建成“12348”浙江法网,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共有公共法律服务站1360个、服务点2.8万余个。

  马柏伟还介绍了浙江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针对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浙江在98%以上的乡镇(街道)派驻了综合执法中队,将85%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基层一线。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浙江率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浙江先后出台了《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评议办法》等。

  下一步,浙江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拓展综合执法领域,预计到2021年底,综合执法事项将覆盖60%上的执法领域;进一步精简执法队伍,到2025年底,专业执法队伍数量将压减50%;进一步下沉执法力量,有效解决基层治理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协同,更大程度解决“多头管”“三不管”问题;进一步强化数字支撑,构建监管执法一体化数字平台,提升掌上执法效能。

责任编辑: 庞舒青

标签: 法治;基层;法治政府;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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