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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张银行卡给别人用,对方付了租金还给好处费?
2021年04月22日 12:03:43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冯贺 通讯员 宋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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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审讯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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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获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

  浙江在线4月22日讯(记者 冯贺 通讯员 宋秋来)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大多数人来说十分陌生。近日,湖州市吴兴区爱山派出所在南太湖一间出租房内,抓获帮信罪嫌疑人5名,查获了手机、各类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嫌疑人陈某辉说,他是福建安溪人,2016年曾在境外打工,帮境外涉诈涉赌犯罪团伙在平台上发广告。4月初,他找老乡陈某兴商量,想一起为这些平台从事“洗钱”。他们还做好了分工,由陈某辉负责搜集作案的银行卡,陈某兴负责寻找操盘手和作案所需的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4月15日,陈某兴拉老乡陈某坤入伙。

  随后,陈某辉找到曾经的游戏网友李某洋,让李某洋帮忙找一些银行卡,给他一些租金和好处费。

  李某洋找来自己的哥哥和曾经的同事黄某兴,让他们办理了不同银行的银行卡、U盾。 

  截至案发,陈某辉等五人在明知上家系境外涉诈涉赌集团的情况下,仍通过收购、办理银行卡和电话卡的方式,帮助境外团伙进行支付结算,总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00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16000余元。

  目前,嫌疑人陈某辉、陈某兴、陈某坤和李某洋已被刑事拘留,黄某兴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在逃人员正在全力缉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 郭涛

标签: 银行卡;境外;犯罪活动;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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