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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创建
2020年07月31日 13:56:2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黄云灵

  浙江在线杭州7月3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云灵)7月31日,浙江在线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近日,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8部门出台了《浙江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创建办法》(以下简称“创建办法”)。这是浙江省为主动扩大进口,在全国率先开展的创建行动。

  为何要开展创建工作?示范区和平台分别是什么?如何创建?浙江省商务厅方面表示,创建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是为贯彻浙江省《关于扩大进口促进浙江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主动扩大进口,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中,推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按照区域示范先行和平台经济模式开展创建,为全省“百千万”进口主体培育工程提供支撑。

  其中,省级进口示范区是指结合区位、产业和贸易条件优势,通过进口监管、政策、功能和业态创新,集聚大量进口企业和平台,对全省进口商品世界超市建设有示范、辐射、带动效应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综合保税区等。

  省级进口示范区应有进口平台作为支撑,相关平台可同时纳入省重点进口平台创建对象。

  根据《创建办法》,进口示范区要在管理体制创新、主体培育创新、进口业态创新、金融保险创新以及公共服务创新等方面发挥示范效应。

  省重点进口平台则包括四大类——进口交易平台、进口展贸平台、进口供应链平台和进口促进服务平台。

  进口交易平台包括进口商品超市以及跨境电商进口平台;进口展贸平台是指保税展示和进口展会;进口供应链平台包括进口龙头企业、进口加工企业和进口供应链服务企业;进口促进服务平台则包括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 张艺萌

标签: 进口;平台;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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