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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建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 企业失信可能影响员工签证
2016年05月23日 16:14:02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陈铖 通讯员 江文泉 沈雁
【摘要】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健全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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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5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陈铖 编辑/胡芸)今后,如果你所在的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将可能影响你出国签证。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健全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浙江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处长杨财标介绍,“各国在华使馆领馆都将企业的信用信息列入签证的考量。”他告诉浙江在线记者,曾有一家企业因为没有做年报,被列入了‘黑名单’,结果所在企业员工的出国签证都因此被拒签了。

  失信主体将"处处受限" 

  2016年底前,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浙江企业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浙江将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登记注册、审批信息及监管信息双向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实现各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信息孤岛的现象。”杨财标表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可以对市场主体有更客观全面的呈现,这样投资者或者创业者在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等信息之后,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信息对称了,投资者才能放心签合同。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托浙江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制定失信惩戒清单,在经营、投融资、高消费限制、土地供应、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根据相关规定,逾期未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一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将全部被标注经营异常状态。未参加年报的企业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这条痕迹将终身伴随企业,不能消除。截至今年4月底,浙江累计有126000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杨财标表示,这个制度等于给企业“记过”,会影响到方方面面的活动,千万不能忽视。“各国在华使馆领馆都将企业的信用信息列入签证的考量。”他告诉浙江在线记者,曾有一家企业因为没有做年报,被列入了‘黑名单’,结果所在企业员工的出国签证都因此被拒签了。

  “谁审批谁监管”有了浙江标准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浙江还将进一步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涉及2个以上部门共同监管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得推诿扯皮。

  2014年8月,浙江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大大降低了准入门槛,促成公司尽快开展商事活动,也能“倒逼”审批部门清理和压缩前置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审批效率。

  《实施意见》根据职责法定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共同查处机制。根据职责法定和“四个谁”的监管原则,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等部门的 “日常监管、发现问题、依法查处”三类监管职责和同一经营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审批部门的牵头部门作了更加具体的分工和明确。由省政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相关部门的“三定方案”和执法人员等情况,确认有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专门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形,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共同查处的牵头部门。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可以明确责任,避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提高监管效率。”浙江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处长杨财标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 胡芸

标签: 监管;先照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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