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后的衢州庙源溪鲶鱼湾堰坝
浙江在线杭州11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张冰 通讯员/郑盈盈 编辑/沈正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十二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浙江等5个省(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十二五”以来,浙江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了省级对设区市,设区市对县(市、区)的逐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协作机制。据统计,2015年,全省总用水量为186.1亿立方米,比2010年减少11.8亿立方米;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为44.9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36.9%;全省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6%,较上年提升6.1%。
以用水效率控制为例。浙江各地认真实施《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第一批27个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的县(市、区)均已通过国家或省级验收,第二批20个县(市、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启动。杭州、宁波、绍兴、嘉兴、舟山5个设区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金华市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城市,台州市已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评估。与此同时,随着“五水共治”持续深入,浙江各地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湖州、宁波、温州、嘉兴、衢州、丽水市被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
日前,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提出十二种情形下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权责一致、终身追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被列入其中。
下一步,浙江将继续在全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到2020年,全省将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有效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完成,水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用水效率更加先进、水资源质量和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水资源管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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