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裴建林 尤畅 李华 通讯员 袁冰 余海东)3月8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和宁波市政府在京签署《关于共同建设“中国—中东欧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此举将为宁波与中东欧之间经贸往来释放更多贸易便利化红利,并将为全国贸易便利化提供宁波经验。
根据《备忘录》,国家质检总局将在宁波市开展国检试验区建设,探索优化针对中东欧16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模式,在确保疫情疫病和质量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优进优出”,进一步密切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经贸往来,促进优势互补,形成全国范围的示范带动作用。
国检试验区将以宁波为举办地,定期举办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质检部门对话会;将重点以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国际物流园区、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中东欧(宁波)工业园“五大区块”为核心,开展规划和建设,增加和扩大中东欧商品进出口种类和规模。
国检试验区还将开展贸易便利化措施研究和中国—中东欧经贸研究,挖掘中国—中东欧进出口商品经贸潜能,优化中东欧贸易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先行先试。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国家质检总局和宁波市政府积极响应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推动宁波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双方将以国检试验区为平台,优化监管手段、加快准入进程,不断丰富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主要进出口商品;同时,双方将对照《贸易便利化协定》,在国检试验区内积极推进“单一窗口”、无纸化和口岸部门“三互”等各项改革试点,不断优化口岸通关环境。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