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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8月7日讯 2013年以来,浦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认真践行“两山”重要思想,深入打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花漫浦江”“垃圾分类”组合拳,以断腕之痛、涅槃之魄换回了绿水青山。全国违法建筑治理现场会、全国水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在浦江召开,连续三年荣获“大禹鼎”,获评全省首批“美丽乡村示范县”、全省首批“无违建县”、省“四边三化”行动优秀县,全省最美省道——S210桐义线浦江段,全省“最美公路”——侯蒲公路,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省首个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试点县……浦江,正全速向全域美丽进军。
“两拣四分”,垃圾减量化成效显著
今天走进浦江,没想到衡量一个城市生态文明的一把尺子也可以是垃圾分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浦江要践行这一科学论断,解决垃圾分类这个难题。不做盆景,要成风景。
2015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五水共治”、推进“两美浦江”建设,浦江按照“分类优环境,环境惠民生”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漫步在浦江乡村,宽敞整洁的村道,错落有致的房屋,清澈见底的池塘,充满欢声笑语的小公园,过去脏、乱、差的农村环境都成了历史,垃圾分类回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为了分类更加精细、更加精准,浦江全面推行“两拣四分”程序,有效解决了首次分类失误、途中二次混合、分类笼而统之等问题,垃圾减量化成效明显。全县年减少垃圾填埋2.8万吨,垃圾减量率达50%以上,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翻番。
“四分”是指将生活垃圾分为“会烂”“不会烂”“可卖”“不可卖”四种。首先,对生活垃圾粗分为“会烂”“不会烂”两大类,再对不会腐烂的垃圾分为“可卖”“不可卖”两类,鼓励农户和保洁员将不会腐烂垃圾中可回收、可卖的垃圾自行收集,实际需填埋处理的仅剩“不可卖”垃圾。
“两拣”是指农户一次分类、分拣员二次分拣。在进入垃圾微生物发酵设备之前,分拣员对收集的“会烂”垃圾再次分类,拣出混在其中的“不会烂”垃圾,确保100%的分类正确率。并且,分拣员根据二次分拣情况,对各村、各保洁员的垃圾分类正确率进行“好、中、差”三级评定,结合日流水登记表制度,为后续督查考核提供第一手依据。
如今,浦江已实现了城乡垃圾分类全覆盖。
通济湖
机械发酵,垃圾资源利用最大化
“分类产生价值,垃圾变成资源”,这句话在浦江得到了生动的实践。在这里,垃圾分类处置站不仅不会让人避之不及,反而有人早起去那儿排队。
原来,排队是为了免费领取有机肥。在浦江的垃圾分类处置站,每天分类收集的会腐烂垃圾,经过加工后变身为有机肥料,免费供给有需要的农户。
通过垃圾分类,浦江全县每天大约能收集100吨会腐烂的生活垃圾。经过两天时间的发酵,这100吨垃圾会变成25吨左右的初品有机肥料,重新回到田间地头,“化作春泥更护花。”“比别人多做一小步。”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马深源说,浦江比别处多下的功夫,就是垃圾分类收集之后的这48小时。
事实上,目前我国城市垃圾收集后的处理,仍以卫生填埋甚至简易填埋为主。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更是相对薄弱。由于缺乏妥善的处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因此被垃圾占用。探索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就是为了突破“垃圾围城”“垃圾围村”的困境。早在2014年,浦江就在郑家坞镇、檀溪镇大坎村、杭坪镇薛下庄村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取得了“先易后难、先谋后动、先处后分、先试后定”的工作经验,摸索和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分类模式,同时针对区域人口密度较小、垃圾产生量总体不大的特点,浦江采用了土地相对集约、处理相对快速的“生态处理中心”模式,成肥时间短、见效快,百姓容易接受。
如今,浦江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有一座生态处理中心,分类处理“会腐烂”垃圾。目前全县共有41台微生物发酵设备,日均处理“会腐烂”垃圾100余吨,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双赢。
政府减负担。同时机械发酵设备不产生渗滤液,全县每年可节省填埋和渗滤液处理费212余万元。生态处理中心无臭、无需光照、无二次污染,选址较为机动,可靠近垃圾中转站建设,每年可节省垃圾清运费317余万元。
百姓得实惠。“会腐烂”垃圾经机械发酵设备处理,48小时即可出肥,经检测可全面用于农业种植、绿化维护,为农民提供大量免费资源。同时,在生态处理中心周边专门设立再生资源回购服务站,日均可回收废纸60吨、废塑料15吨,百姓年受益达3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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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城乡垃圾分类全覆盖
垃圾分类虽然看似小事,但做起来却不容易,全民主动参与更是难上加难,然而在如今的浦江,家家户户都主动分类,分类不好的还会不好意思。原来他们有了一个垃圾分类排名考核机制,分类好的上红榜,分类很差的上黄榜,接受大家的监督。
“我就不信我做不好,下个月我一定要上红榜。”前吴乡袅溪村2月份垃圾分类考核上了黄榜的吴伟,对聚集在村“红黄榜”前的村民立了一个“小誓”,他对自己没有做好垃圾分类很是懊恼,希望在下个月的月考中能取得好成绩。自从垃圾分类排名考核机制实施以来,像吴伟这样不甘落后,成为了大多数浦江人的普遍心态。
垃圾分类巩固难、易反复。为此,浦江创新建立村(社区)、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干部三级监督机制,倒逼垃圾分类成为一种行为自觉。推行村(居)民自治,把垃圾分类纳入村(居)规民约。借助村(居)规民约的全覆盖和影响力,将垃圾分类列入村(居)规民约中,明确奖惩,比如:若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则上“曝光台”,并不再享受村里(社区)的福利待遇。从而实现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压实村(社区)干部责任,把垃圾分类列入微信工作群点评。工作实不实,有图有真相。建立由乡镇领导、村(社区)干部组成的垃圾分类微信工作群,工作干不好直接拍照上传微信群“晾晒”,让村(社区)干部“红脸出汗”,哪里有不足直接微信群下任务,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微平台、秒受理”。
激发乡镇比学赶超,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村、十差村”评选。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垃圾分类专项督查,根据分类正确率、垃圾桶清洁程度以及收集车收集质量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排名情况在垃圾分类作战图上集中体现,每季度汇总排名情况。每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村、十差村”和处理终端“红黄榜”评选,目前已评选出99个“垃圾分类示范村”、26个“垃圾分类十差村”,其中有6个村(社区)从“垃圾分类十差村”一跃成为“垃圾分类示范村”,极大地促进了浦江垃圾分类总体水平的提升。同时排名、评选结果在县群内通报,在县府大楼醒目位置公示,县领导点评,让乡镇领导等不得、坐不住,有效破解长效巩固难题。
垃圾分类
大事记
2014年9月,郑家坞镇全镇、檀溪镇大坎村、杭坪镇薛下庄村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015年10月,召开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暨门前屋后“脏乱差”整治动员大会。
2015年12月,全县409个行政村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2016年1月,垃圾分类首次作为“双十”评选一票否决项。
2016年4月,城区中山社区、东街社区先行开展城区垃圾分类试点。
2017年1月,全面开展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城乡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017年5月,开展首期“垃圾分类示范村、十差村”、生态处理中心“红、黄”榜评选。
2017年6月,浦江县被住建部评为《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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