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0日讯(法制日报记者 陈东升)2016年11月17日,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发表了题为《建设网络法治时代的智慧法院》的主题演讲,首次向公众透露了浙江高院的设想:设立互联网法院。
陈国猛如此描述互联网法院的职能: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体系,依法妥善处理网络纠纷,营造更安全、更干净、更具人性化的网络空间。
当今世界,互联网已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二空间。构想设立互联网法院,来自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更出于提高我国网络法治化水平的深谋远虑。
正是基于这样思考,浙江高院乘势而上,凭借天时地利人和之优势,将网上法庭的成功经验全面升级,决定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
——浙江高院的设想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
浙江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认为互联网法院是建设智慧政法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八八战略”的重要举措,浙江要敢于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省委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列入重点改革创新项目清单,并作为建设国家信息经济产业示范区的重要保障内容来抓紧推动;省委改革办将互联网法院作为重点改革创新项目向中央改革办上报。
——浙江高院的设想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
今年4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5类涉网民事案件,为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获批和实体化运行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浙江高院的设想得到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
——浙江高院的设想得到专家学者的认同和基层法院的支持。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终于盼来了东风浩荡。
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到日前批准设立互联网法院,党中央的指引、关怀一直是司法改革的力量源泉。此次批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中央对司法改革的肯定、关心,也是对浙江司法系统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而进行探索创新、努力拼搏的最好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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