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云灵)4月25日至27日,中国在北京主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论坛后,成果清单全文发布,包括中方打出的举措或发起的合作倡议、在高峰论坛期间或前夕签署的多双边合作文件、在高峰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多边合作平台、投资类项目及项目清单、融资类项目、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等。
浙江在线记者注意到,在这6大类283项成果中,浙江亦贡献了力量。包括宁波研发的“16+1贸易指数”“宁波港口指数”、《海丝港口合作宁波倡议》以及在阿联酋投资建设“一带一路”迪拜站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入选清单。让我们来详细看看。
“一带一路”峰会成果清单宁波表现亮眼
在这份成果清单全文中,“宁波”二字一共出现了两处。
第一处为“在高峰论坛期间或前夕签署的多双边合作文件”类目下的第四十条:更新海上丝路指数体系,发布16+1贸易指数(CCTI)和宁波港口指数(NPI)。
据记者了解,16+1贸易指数和宁波港口指数是海上丝路指数(MSRI)体系(MSRI已被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工程项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16+1贸易指数每月从中东欧16国和分国别两个粒度发布中国与中东欧进出口贸易指数、出口贸易指数和进口贸易指数,用以衡量中国与中东欧16个国家间的贸易发展水平,反映中国与中东欧16个国家间的贸易发展变化趋势,为评价“16+1”合作的实施效果和宏观政策调整提供重要依据。
宁波港口指数则是通过采集宁波舟山港港口企业的运营数据,来反映港口行业的发展水平、景气程度、从业人员的信心并预测行业发展的趋势。
实际上,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22日发表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报告中,两项指数已位列其中。省发改委方面告诉记者,目前,两项指数都在平稳运营中。
第二处出现在“在高峰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多边合作平台”类目第一条:中国与埃及、斯里兰卡、阿联酋、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比利时、西班牙、斐济、意大利、荷兰、丹麦、罗马尼亚、新加坡等13个国家33个来自政府交通和海关等机构,重要港口企业、港务管理局和码头运营商的代表共同成立“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合作机制并发布《海丝港口合作宁波倡议》。
记者了解到,《海丝港口合作宁波倡议》是在2018年6月举行的2018海丝港口国际合作论坛期间首次发布,倡议指出各方将以海丝港口国际合作论坛为平台,在港航政策、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进行深度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实现港口之间物流和信息的无缝衔接,促进海上供应链的互通互联。
倡议还承诺将更加关注港口可持续发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分享成功经验和最佳实践,积极致力绿色港口建设;不断提升港口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港口,共建海上丝绸之路港口物流信息通道;建立可持续的、开放的、共同参与的研究或培训机制,共享发展经验和成果,促进海上丝绸之路的技术与人才交流。
中外企业携手合作促增长
在清单第六类“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下,“在阿联酋投资建设“一带一路”迪拜站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也是来自浙江的成果。
据浙江在线记者了解,该项目的中方牵头单位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外方牵头单位则为迪拜环球港务集团。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一带一路”迪拜站将依托阿联酋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重要支点国家的地位,发挥中国(浙江)外贸产业优势和迪拜世界贸易枢纽的区位优势,建设兼具物流、商贸、展销、轻加工等服务功能的立体化开放综合体,打造“中国制造”在“全球销”的集散地,建立“中国商品”在“全球展”的主门户,带动浙江及中国与阿联酋及中东、东非、中亚地区等周边国家(地区)的双向贸易和投资增长。
据悉,在2019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一带一路”迪拜站建设方案的复函》中,已原则同意《“一带一路”迪拜站建设方案》。目前,省海港集团根据建设方案,正在积极落实项目的推进工作。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举行的GMF-BRI(全球海洋支点—一带一路)商业论坛 图片来源:新蓝网
省海港集团是“一带一路”的积极参与者。记者获悉,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举行的GMF-BRI(全球海洋支点—一带一路)商业论坛上,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还分别与印尼第一港务公司、印尼第二港务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其中,与印尼第一港务公司达成了合作开发瓜拉丹戎国际枢纽港和产业园区的意向,与印尼第二港务公司建立了长期姐妹港友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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