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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发布 涉未案件逐年下降
2019年05月29日 04:18:40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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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首份《浙江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6-2018)》 南希 摄

  浙江在线杭州5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南希)值“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5月28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首份《浙江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6-2018)》(下称《白皮书》)。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分为侵害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两类。记者翻阅《白皮书》,发现三年来浙江省涉未(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现出总量逐年下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数上升、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呈现暴力型犯罪等特点。

  涉未案件总量逐年下降

  温州案件量居全省之首

  根据《白皮书》,浙江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占比仍然不低。2016—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9901人,其中2016年6849人,2017年6701人,2018年6351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分别为3.3%、3.7%、3.2%,2017年、2018年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2%、5%。

  2016年—2018年三年间,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7041人,批准逮捕4636人,不批准逮捕240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860人,起诉7510人,不起诉3169人,附条件不起诉1498人。

  截至2018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结合办案、商请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3991人次,心理干预1326人次,为269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300余万元。

  从地域分布来看,案件分布地区差异较大。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六个地市案件总量占全省案件数86.4%,温州市案件量居全省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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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域分布来看,温州市案件量居全省之首(图自《白皮书》)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上升明显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占总量近七成

  根据《白皮书》,三年来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和比例逐年递增,性侵、拐卖、遗弃、虐待、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犯罪数量上升明显。尽管性侵害案件占比有所下降,但形势不容乐观。

  2016-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450人,占全部涉未刑事案件的32.2%,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占涉未刑事案件的比例由2016年的28.5%逐年上升至2018年的36.9%。

  在这其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颇受关注。2016-201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6466人,占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68.4%,2018年占比较2016年下降7.3个百分点,但案件总量仍然较高。从判决情况看,重案占比较高。以2018年为例,一审判决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012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0人,占判决数9.9%。

  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

  暴力型犯罪相对突出

  近年来,校园暴力、校园欺凌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重视,一些未成年人作案手段之恶劣也震惊了世人。《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据一定比例,暴力型犯罪相对突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余晓敏介绍,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完全、青春期追求刺激等特征,导致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暴力犯罪占比较高。

  2016—201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案件中,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2311人,占18%,其中暴力型犯罪1722人,占74.5%,主要涉及绑架、抢夺、故意杀人、非法拘禁、强制猥亵、强迫卖淫、抢劫、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11个罪名。

  此外,由于流动人口减少、义务教育普及率提高等因素影响,浙江省外来人员、低学历、辍学未成年人犯罪呈明显下降趋势。由于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八种较重的罪行负刑事责任,故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于16-17周岁。

责任编辑: 金林杰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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