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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浙江省公安厅表彰功臣模范
2019年07月11日 12:32:54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见习记者 徐雪纯 记者 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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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奖仪式现场(徐雪纯 摄)

  浙江在线杭州7月11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徐雪纯 记者 董洁)7月11日下午,浙江省公安厅举行授奖仪式,浙江省公安机关获得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荣立集体或个人一等功的6位代表接受表彰。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颜曰春的家属、荣立集体一等功的桐乡市公安局乌镇派出所、省公安厅侦破宁波绍兴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专案组和嘉兴市公安局侦破“0405”特大跨境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专案组的代表,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宁波市公安局巡视员林东和厅禁毒总队科长应明东参加受奖,在热烈的掌声中接过荣誉证书、奖牌和奖章。

  “我现在的任务是教育好两个孩子,让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负曰春对他们的期望。”颜曰春的家属陈菊花激动地说。2018年10月27日23时许,颜曰春为解救一名被挟持的女孩,被凶徒驾车拖行200多米并多次撞击护栏,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40岁。

  “我参与公安工作已经38年了,明年年底就要退休了,但有急难险重的任务,我还是想去。我想在最艰难的任务中展现自己,把自己这38年的经验和故事,到一线面对面的和大家分享。”宁波市公安局巡视员林东情真意切的话语收获了全场的阵阵掌声。作为一名优秀的战斗员和指挥员,林东在重大安保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被授予个人一等功。

  参与受奖的桐乡市公安局乌镇派出所教导员沈国华表示:“集体一等功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对我们来说既是鼓励也是鞭策。我们会以此为新动力,忠诚履职,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公安;功臣;模范;英模;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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