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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将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
2021年12月17日 19:58:00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翁宇君


  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记者 翁宇君)今天上午,浙江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杭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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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翁宇君 摄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已明确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要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浙江在线记者从现场获悉,浙江根据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工业产业布局等因素,确定了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共涉及11个设区市市区和26个县(市),据悉,这些城市的就业流动人口占全省所有城市就业流动人口总量的95%以上。

  基于这37个城市的就业流动人口基数,浙江根据公安部门统计的流动人口数据以及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成果,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的目标任务。其中,目标任务达到10万套(间)的城市有:杭州33万套(间)、宁波21.3万套(间)、金华15.4万套(间)、温州13.2万套(间)、台州10万套(间)。

  目前,宁波、绍兴已明确项目认定的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工作流程,绍兴已对集成电路蓝领公寓、国际青年人才社区发放项目认定书;绍兴、衢州已建立与税务、水电气等部门单位的联动机制,宁波、嘉兴、绍兴、衢州、台州已建立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机制,推动落实税费、金融、民用水电气等优惠政策。

  针对群众关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问题,会议提及,目前湖州、衢州、台州明确租金水平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85%,绍兴明确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90%,金华明确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房源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85%,其它市场主体的房源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9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项永丹在交流发言中指出,2021年全省已经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7.4万套(间),2022年计划开工筹集30万套(间),两年的开工筹集量约占“十四五”目标任务量的40%。各地要加快制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操作办法,完善项目建设、准入、退出、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出落实土地、财税、金融、项目审批等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路径。

  此外,杭州市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义乌市人民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建行浙江分行相关负责人会上就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展与规划进行了发言。

责任编辑: 郭涛

标签: 保障;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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