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4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曾杨希 编辑/胡芸)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了解到,浙江省第三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日前公示,莲都区、瑞安市、椒江区、龙游县、萧山区、江北区、兰溪市、海曙区、嵊州市、云和县、龙湾区、桐乡市等12个县(市、区)上榜。公示期为7天(2016年6月23日-7月1日)。
创建名单主要经各地申报、专家组评审得出。评审时,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办法》设定了相关量化评分指标,包括电商基础条件,工作举措和方向目标,以及当地电子商务配套建设等内容。
“每个示范县(市、区)各有千秋,有的综合发展不错,有的结合地方特色,有的依托产业集群。”浙江省商务厅电商处副处长陈巧艳举例:“比如,莲都区的电子商务发展主要侧重在农村电商方面,他们提出了农产品组织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将对保障农产品产供销环节、物流运输等进行具体探索。专家组对他们统筹推进的思路还是比较认可。如果做得好,对全省农村电商发展都有示范意义。”陈巧艳表示,希望通过示范县(市、区)创建,为全省电子商务发展积累经验,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2013年起,浙江省开始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已先后公布了两批示范县(市、区)名单,其中第一批含7个县(市、区),第二批含15个县(市、区)。第三批创建单位,将是浙江省最后一批示范县(市、区)。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示范县(市、区)创建周期为一年左右,从名单确立到验收成功,示范县(市、区)将一共获得200万元的财政支持。此外,还将获得税收、园区规划、标准化工作、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附:
第二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名单:
拱墅区、临安市、桐庐县、慈溪市、鄞州区、瓯海区、苍南县、南湖区、吴兴区、诸暨市、浦江县、江山市、普陀区、天台县、缙云县。
首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
江干区、余姚市、海宁市、绍兴县、金东区、义乌市、遂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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