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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1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通讯员 包晓挺)联合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省各级人力社保部门长期坚持的工作。为打击、震慑和警示恶意欠薪者,近日,我省公布2016年1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杭州市富阳华邦印刷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6年9月17日,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宁波市鄞州精工机械厂王国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目前王国璋正在抓捕中。
温州市强胜鞋业有限公司王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6年5月11日,王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湖州荣刚木制品有限公司刘志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刘志刚已被抓捕归案。
海盐依帛制衣有限公司张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6年8月17日,张菊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绍兴个体工商户康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6年11月9日,康李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浙江索特施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2016年5月4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龙游县黄泥山砖瓦厂王正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6年11月10日,王正洪在贵州省凯里市被逮捕,现羁押于龙游县看守所。
重庆鑫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舟山某项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台州市黄岩鹏升工艺品有限公司张金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6年8月19日,张金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松阳县南华工艺有限公司郭寒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郭寒晓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义乌市泰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义乌市华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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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劳动者若遇欠薪等问题,可拨打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热线电话96309,或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阳光政务平台反映情况,也可通过信函等方式向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根据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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