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刘乐平 编辑黄莹)记者12日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了"十三五"时期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共包括八大领域的114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并明确了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和责任单位。
《规划》内容涵盖了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健康服务、基本生活服务、基本公共文化、基本环境保护、基本公共安全八大领域。
这是浙江第一次制定发布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标志着浙江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进入到实质性阶段。 据介绍,该《规划》由省发改委牵头编制,历时近一年半完成。在充分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基础上,规划和清单的范围、项目、标准等要素注重了对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并结合浙江多年来的实践探索和各地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自己采访时表示,《规划》主要有三大特点。
形成了大于国家规划范围的基本公共服务"浙江体系"。与国家标准相比,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增加了基本环境保护、基本公共安全等两大领域以及部分基本生活服务领域。浙江在国家标准基础上,结合本省工作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趋势,适当增加了孤儿养育保障、饮用水水质保障、环境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项目,共拓展到114个项目,比国家多了近30个项目。
提出了高于国家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浙江标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所有的项目浙江都有,国家清单项目的标准浙江都达标,并结合浙江实际,确定10个项目标准较国家标准有所提高,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浙江标准",有利于浙江在全国率先高质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国家的标准是"国家试点地区提供每生每年800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地方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标准由地方制定",浙江的标准是"每生每年营养膳食补助1000元,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再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国家标准是"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95%以上",浙江标准是"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目标人群覆盖率98%以上"。
凸显了以均等化实现度测评为代表的基本公共服务"浙江特色"。早在"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就会同省统计局,通过科研确定了体现全省和11个设区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的35项指标,并逐年进行测算和排序评价。据测算,到2015年末全省均等化实现度为90.71%,比2010年的79.81%提高了10.9个百分点,年均增长速度为2.59%,已达到浙江"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目标要求,这一指标更加凸显了近年来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均衡发展的成效。在本规划中,浙江提出了"十三五"末全省均等化实现度达到95%的目标。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各地各部门将按照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清单所确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指标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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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获得感的迫切需要,对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早在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并于2012年制定实施《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形成了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省在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新进展,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区域均衡和全民共享,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成熟定型、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的目标。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均等化体制机制,着力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是我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实施这项规划,制定发布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对于健全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补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民生短板,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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