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翁浩浩 施宇翔)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将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最多跑一次”这张浙江的“金名片”,将在法规护航下更加闪亮。
法治建设,立法先行。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不断提高立法的精准化精细化精干化水平,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今年7月28日,对桐庐来说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去年这一天,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为一个县的一项工作出台“决定”,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县域探索搭建起绿色法律通道。
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河长制规定等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地方性法规;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保障了重大改革纵深推进。与此同时,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省政府规章,让立法有了更多的民生温度。
“聚焦省委中心工作,服务民生福祉,及时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真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精准引领和推动我省改革发展,这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使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
浙江是全国较早实现所有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省份,2015年3月至今年5月底,全省有94件设区市法规已获批准。如何更进一步?省人大常委会近期出台指导意见,推进设区市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依法立法水平。
广场舞音乐太响怎么办?乱停车行动如何制止?上月,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市人大代表、执法部门代表、公共场所代表和公众代表等纷纷提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回应。
立法质量是立法的生命线。我省不断健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公众参与、专家参与等机制,在全国率先推出省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制度,目前有100余名代表直接深度参与相关法规立法工作。省法制办每件立法项目都开展立法前评估,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立法项目,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还有针对性选择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听证。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去年,我省将“经省政府同意”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共审查省级部门和设区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971件,纠正68件;围绕服务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及“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专项清理,全省共清理与改革要求不相符的法规57件、规章79件、规范性文件5747件。2013年以来,我省先后修改法规75件,废止法规11件,有力地推进了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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