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8日讯(记者 翁宇君)3月17日至18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过去一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并首次采取电子投票和计票的方式,现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继2021年对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工作进行扩面提升之后,作出的又一次监督创新。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记者 翁宇君 摄
法治政府建设是浙江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据悉,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省委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纲要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监督方式塑造变革,在全国率先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还创新打造了数字化的监督场景,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具体部门、具体执法领域,对政府及其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进行全方位的量化评估,成为一项开创性的工作。
一年来,人大监督政府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这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十分关心的话题。会议期间,省政府负责人详细报告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进展和下步安排,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负责人围绕法定职责作口头报告,其余部门负责同志提交个人依法履职情况的书面报告,省公安厅等8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在报告中专题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提交了全省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启用了法治政府监督应用场景,与会人员可以登陆系统,实时查看各个职能部门的数据指标和分析报告,在线进行“看”“评”“督”。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认为,新起点上迭代推进法治政府专项监督,体现了人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助力打造现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自觉,有利于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法治化,提升浙江综合竞争的软实力。要聚焦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培养政府工作人员崇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严格履职尽责;要深入开展法治化改革重大实践,全力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示范引领,持续做好政府工作数字化转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继续强化人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刚性监督,主动融入党内监督主导的整体监督体系,扩大代表和群众的有序参与,及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努力实现法治政府监督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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