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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新规管理干部礼品上交 过程将被摄影摄像接受监督
2016年07月19日 22:07:53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曾杨希
【摘要】 最近,杭州市纪委出台《关于规范党员干部上交礼品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对于市纪委相关部门在登记接收、保管、处置中的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监督检查、纪律责任等做了明确要求。

  浙江在线7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通讯员/ 孟露)张某(化名)是杭州的一名干部,最近,他有些愁眉不展:

  前不久回乡下老家看望年迈父母,竟“巧遇”当地政府几个领导提了礼物来看望,说是孝敬老人家的。

  张某一时推脱不了,只得收下,可这礼物放在手里始终是“烫手山芋”。思来想去,他想到了“581”廉政账户。这是杭州市专门开设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

  不过,廉政账户可以汇入现金、有价证券,收到的实物该交到哪儿去?

  最近,杭州市纪委出台《关于规范党员干部上交礼品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对于市纪委相关部门在登记接收、保管、处置中的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监督检查、纪律责任等做了明确要求。

  “我们平常所说的主动上交的礼品,是指党员干部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按照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应当登记上交的礼物、礼金、礼券(卡)以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杭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通俗地讲,礼物、礼金、礼券礼卡,统称为礼品,不同的礼品有不同的接收、保管和处置流程,但是最终都殊途同归,就是上缴国库。”

  张某要上交的是2盒保健品、1块金表、3张商场卡券。

  按照规定,3张商场卡券,可以由他本人先去发行单位将卡券兑换成现金,然后交入廉政账户;也可以由他本人直接将卡券折成等额现金,交入廉政账户;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和缴款凭证。

  2盒保健品和1块金表,则属于“礼物”范畴,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相应的纪检机构登记上交。相应的纪检机构会依纪依规,做好接收、保管和处置等工作。

  按照规定,接收登记上交的礼品时,经办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为接收人、1人为见证人)。

  在与接收人一起对所有上交礼品进行了逐项查验后,一份一式三联、开具统一编号的《礼品登记表》被送到张某手上。

  “需要我、接收人还有见证人签字。”张某说,签完字要加盖专用印章,同时对礼品的现状(包括包装、外观、内容物等)和填写好的《礼品登记表》一并进行拍照。

  接着,摄影资料被刻成光盘,加上填写好的《礼品登记表》,一起交给了张某。

  “礼品登记接收了之后,我们会确定专门的保管人,负责礼品的保管。”杭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表示,保管人会对礼品建账制卡,做到一人一账、一物一卡,对于金表这种贵重礼品,还需要按照种类、规格等属性单独装袋封存,封条上经接收人、保管人共同签字后入库保管,“我们每季度将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关于礼品的处置,每一年,杭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都会对保管的礼品进行统计汇总,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对于需要处置的礼品,会及时将礼品连同交接清单一式两份移交给杭州市财政局,由该市财政局委托拍卖或其他公开方式变价处理。

  在按照程序核对完处置结果后,礼品处置款就被放入廉政账户了,之后每年一次上缴国库。整个礼品的处置中形成的相关凭证资料都将会被细细留存,并由杭州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行监督检查。

  新规也特别强调,不得泄露登记上交人员信息或廉政账户缴存信息,不得在礼品管理中有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购买等行为。杭州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加强监督检查,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杭州市廉政账户共收到全市党员干部上交的礼金420笔,金额共计10202795.36元。

责任编辑: 胡芸

标签: 廉政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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