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通讯员/胡华龙 编辑/胡芸)浙江在线记者今天从浙江海事局了解到,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告,全新的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报告制将从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
船舶定线制指的是在通航密度大的港外水域,由主管机关设定一些专门的航路措施,减少船舶自行设计航线的情况,规范船舶交通流,减少碰撞事故,提高通过效率。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分道通航制,用于分隔相反的船舶交通流,类似陆地上的车辆根据路面标志线在道路上行驶。船舶报告制是指海上航行船舶在一定区域内,以一定的通信程序和报告格式向船舶报告中心提供船舶航行信息,包括船舶名称、航行计划、装载货物等内容,便于主管机关对船舶进行交通管理、助航服务和应急救助。
2010年8月1日,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开始实施《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和《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船舶交通秩序,明确了船舶避让关系,从根本上改观了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流秩序,对提高船舶通航效率,防范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经第三方综合评估和国际知名航运公司的用户体验,“两制一规”实施以来,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通行效率平均提升30%,险情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每年减少事故经济损失近两千万元。
浙江海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许骐介绍,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多年位居全球第一,进出港口的大型油轮、散货船和集装箱船数量日益增长,核心港区内通航密度大,船舶交会频繁,并且有多条岛际客运航线穿越核心港区,通航环境复杂。同时,浓雾、寒潮大风、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频繁,对船舶通航秩序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浙江海事局于2013年联合专业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并几经修改完善,历时3年完成了新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与2010年旧版宁波舟山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与报告制相比,新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将新建成投入使用的条帚门航道和佛渡水域纳入船舶定线制管理,为大型船舶进出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开辟了第二条通道。同时,根据船舶交通流和船舶航行习惯,对原通航分道制、警戒区和定线制水域船舶报告线的设定进行了合理调整,并修订完善《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使之与新船舶定线制、报告制相匹配。
许骐还告诉记者,随着宁波舟山港的迅速发展,目前浙江海事局已经联合相关专业机构,就其他港区的定线制开展前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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