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通讯员/颜新文 吴春雨)最近省委第三巡视组向丽水市所辖青田县、莲都区、遂昌县、缙云县和松阳县反馈巡视意见,指出存在问题后,5县、区党委高度重视,围绕“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重点整改事项,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态度迅速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于近日相继向社会公开了巡视整改情况。
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整改
青田县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情况,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对全县各单位一把手“七个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排查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3条,立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莲都区对区建设分局、区国资公司、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等单位开展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排查出党员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15条,已完成初核15条,其中立案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遂昌县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干部参与投资入股、集资放贷等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目前,已完成清退入股150项,涉及资金1804万元。
缙云县在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工业园区等工程项目重点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442个,规范制度流程73 项。
松阳县健全“七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等制度建设,纠正未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决策事项2项。严格执行《关于对县管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等制度,并对“以权经商、以权放贷、以权揽储”等利益输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提醒42人、函询13人、诫勉7人。
进一步整治农村基层腐败
青田县重点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村级组织换届中拉票贿选等案件。2016年以来,3名镇村干部因强农惠农领域违纪问题受到处理。
莲都区启动对行政村的党风廉政巡察工作。相继开展了8个行政村的驻点巡察工作,进行调查谈话486人次,接待群众来访80批次,收集问题1805条次,梳理上报问题线索350条,转办交办问题236个,现场指导整改问题114个,立案查处发生在农村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8件,处分农村党员干部20人。
遂昌县严肃查处了云峰街道古亭村原支部书记等4名村党员干部挪用村集体拆迁补偿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的典型案件,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缙云县全面治理农村基层腐败,自巡视以来立案审查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149人。制定《缙云县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源头规范“三资”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缙云县涉村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涉村工程不规范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进一步严查顶风违规违纪
青田县下发《关于严明公职人员涉诉经济纠纷相关纪律的通知》,对2013年以来涉诉经济纠纷的公职人员进行核查,对75名涉诉经济纠纷干部进行函询,责成党员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方面的规定,严禁党员干部违规从事各类营利活动。
缙云县开展领导干部购买房产、商铺、车库情况核查,724名领导干部申报了在本县购买房产商铺车库1500多处,12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延伸申报。
松阳县建立党风廉政专项巡察机制,先后对4个部门、4个乡镇开展了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41个、问题线索13条,立案查处违纪干部7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有效发挥专项巡察的利剑作用。
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管理
青田县推行“多谈话、多交流、多跟进、多阅‘历’、多分析”识别干部法,突出考察对象“两圈”考察。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署名推荐、考察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特殊任职条件要求岗位人员的集中排查,交流调整了1名身份不符合任职条件的领导干部。
莲都区抓好区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发现存在漏报、填写不规范等问题的58名区管领导干部,要求及时进行补报并作出情况说明,对所有新提任干部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开展信息核查工作。目前共核查2批21人,其中有1人因漏报、瞒报情况被暂缓提任。
遂昌县出台《遂昌县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操作办法》,组织开展对2011年以来“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和“近亲属任职、调动情况”两项工作的“回头看”,对全县85个部门单位51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核查,并依据核查情况进行整改。
缙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部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的补充意见》,完善了14个县属重要部门选调工作人员的相关制度,把2014年后通过个别调动方式进入县财政局工作的3名人员调回原单位。
松阳县成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对全县所有干部档案进行审核,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安全监管能力。开展乡镇干部借用情况专项清理,2名违规借用干部清退回原乡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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