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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要立法动真格 逃票作弊拖欠水电费都将纳入失信记录
2016年06月03日 16:58:00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陈健
【摘要】 拖欠水电费、乘坐公交工具时冒用他人证件、参加国家或地方考试作弊、发生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等行为,都将被记入个人失信信息。并且可能受到撤销相关荣誉、失去市场准入资格、无法参与国有产权转让、土地出让等等失信惩戒……近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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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杭州6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陈健 编辑/胡芸)拖欠水电费、乘坐公交工具时冒用他人证件、参加国家或地方考试作弊、发生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等行为,都将被记入个人失信信息。并且可能受到撤销相关荣誉、失去市场准入资格、无法参与国有产权转让、土地出让等等失信惩戒……近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

  “出台《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只是第一步,浙江省级的信用立法也正在制订当中。”杭州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相关信用惩戒和奖励细则很快也将出台,继续打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逃票、作弊、拖欠水电费均属“失信”

  “知错能改”失信记录可修复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今后,杭州市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信息、失信信息等都将归集到实行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统一应用、管理。

  如果有杭州市民出现税款欠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逃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被行政强制执行;被监管部门处以行业禁入;参加国家或者地方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拖欠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经催告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等8项失信行为,相关信息就将被纳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同时,为鼓励市民积极改正错误,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在失信信息有效期内,能主动改正失信行为,减轻或者消除不良行为后果的,可以向信用管理机构申请对失信信息进行修复。如果失信行为无法修复,相关信息将被保存5年。

  有网友认为“拖欠水电费可能影响升职加薪”,杭州市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拖欠水电费与升职加薪不会直接挂钩,“但是未来个人信用将越来越受重视,用人单位也将参考应聘者的信用信息,当看到坐车逃票、拖欠水电费等信息时,自然会影响应聘者就业。”

  偷税漏税、老赖欠债不还视为严重失信

  审批、投标、享受补贴都将受制约

  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失信行为也有8项内容,分别为:欠缴税款、社会保险费、公积金;欠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提供虚假材料、违反告知承诺制度;受到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受到行政强制执行;发生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受到监管部门处理;被监管部门处以行业禁入处罚;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主要经营管理者受到刑罚或者行业禁入的信息;以及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失信行为,都将记入法人、企业失信档案。

  “其中企业偷税漏税,老赖欠债不还,发生过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被定为严重失信。”杭州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企业一旦发生严重失信行为,就可能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产权转让、土地出让、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受到限制:“接下来,我们还将制订相关的跨部门信用约束机制,对严重失信者实行市场禁入。比如一些曾经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异地建厂就很难通过审批。”

  信用信息应用实行三级分类管理

  保障个人企业信息安全

  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信息安全,征求意见稿也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做出限制。公共信息分为社会公开信息、授权查询信息、政府内部应用信息三类。

  社会公开信息,是指政府部门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授权查询信息,是信息主体本人依申请,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信息;或者他人获得信息主体的授权查询信息主体的信息。

  政府内部应用信息,是指不得擅自向社会提供,仅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查询和使用的信息。

  杭州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三类信息分别有哪些内容,我们将颁布具体目录进行说明。一定能够做到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在完成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信息应用同时,保障公民和企业的信息安全。”

  “出台《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只是第一步,浙江省级的信用立法也正在制订当中,立法管理公共信用信息,浙江还会有一系列的组合拳。”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浙江未来将制订信用惩戒和奖励细则,让公共信用信息发挥更大效果,继续提升浙江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责任编辑: 胡芸

标签: 公共信用信息;监管部门;信息主体;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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