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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和省司法厅签框架协议 浙江将在法院设立律师专用室
2016年06月16日 18:15:00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首席记者/施宇翔
【摘要】 浙江法院今后将为律师进入法庭开辟专门通道;法院还将设立律师专用室……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浙江省司法厅今天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六方面达成合作机制。

  浙江在线杭州6月16日讯 (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孟焕良 首席编辑/赵洁)浙江法院今后将为律师进入法庭开辟专门通道,法院还将设立律师专用室……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浙江省司法厅今天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六方面达成合作机制。 

  这六方面包括: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规范减刑假释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工作及资源共享、日常协作等。

  根据协议,浙江将健全完善以驻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为载体的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全省覆盖的驻院(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与互动。

  浙江将探索建立专业化纠纷调处机制,整合调解平台,推进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多发频发纠纷类型的专业化诉调衔接模式。

  此外,还将积极探索“互联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逐步推广“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试点工作。共同探索试点公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尝试在家事审判、送达、民事案件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等工作中引入公证机制,促进发挥公证预防和解决纠纷的作用。

  在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上,浙江各级法院方便律师执业的硬件配套设施,开辟律师进入法庭的专门通道,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代理权和调查取证权利,积极推广律师调查令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在法院审判场所设立律师专用室,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方便。

  为规范减刑假释和社区矫正工作,浙江将充分利用全省监狱高清数字法庭系统,适时推广减刑假释案件远程视频开庭,有序开展在监服刑罪犯的远程视频提审和民、行案件的远程视频开庭工作。

  协议还明确,要推进法官对鉴定意见的评价工作,建立鉴定机构信用、资质等级评价体系。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监管,规范鉴定标准,建立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编辑: 赵洁

标签: 省高院;省司法厅;减刑假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远程视频;律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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