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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动提升小城镇"颜值" 浙江要求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
2017年01月09日 14:29:5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张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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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政府大院内设了一只大型垃圾分类箱,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被投进对应的分类箱内。

  浙江在线1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张淳)1月9日,记者从省整治办获悉,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浙江省文明委日前已制定出台《浙江省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以“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文明行动。

  据了解,开展小城镇文明行动的主要目的,是重点补齐小城镇精神文明建设这块短板,着力解决小城镇居民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方案》提出,小城镇文明行动共涉及4个主要任务:一是以帮助居民树立良好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目标,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共同维护小城镇洁净环境;二是以帮助居民树立良好的规则意识、居民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为目标,开展“出行讲秩序”行动,共同创造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三是以摒弃陈规陋习、遏止铺张浪费、推进移风易俗为目标,开展“办酒不铺张”行动,大兴勤俭节约之风、文明健康之风;四是以构建诚信友善的人际关系、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为目标,开展“邻里讲和睦”行动,共同培育敦亲睦邻、淳朴和谐的文明风尚。

  其中,《方案》重点提出了要处理好小城镇的垃圾卫生问题。居民落实门前责任制,不乱丢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向车窗外抛垃圾、不向河道池塘倒垃圾、不随意焚烧垃圾、外出或在公共场所没有垃圾桶时能自觉收集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乡镇要积极创造垃圾分类投放、处理条件,制定相应激励措施,引导居民根据实际进行垃圾分类。

  在小城镇出行方面,新规要求机动车不越线行驶、不违章停放、不乱鸣喇叭,“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道路隔离栏。

  此外,《方案》还对一些乡镇节庆婚丧的办酒铺张现象进行了约束。婚事倡导新办,提倡公益婚礼、集体婚礼等;丧事倡导简办,提倡厚养薄葬,杜绝治丧影响交通秩序、干扰居民生活、破坏生态环境、败坏社会风尚;节庆倡导俭办,在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期间,各地要因地制宜引导居民摒弃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文明、不健康的过节陋习。

  如何深入推进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明确了相应的工作举措,3年内,浙江要实现县及以上文明乡镇(街道)建成率达80%;各地广泛开展文明小区、文明小巷、文明楼幢、文明街路、文明窗口等特色文明细胞创建活动。针对各地在环境、秩序、人际、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制定文明公约、“红黑榜”奖惩等机制,并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探索路长、街长、河长、楼长等制度,组织动员社会热心人士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等,补缺补短。同时,小城镇文明行动将被列入各级各类文明创建测评之中,加强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周舸

标签: 颜值;垃圾;小城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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