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副院长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6年06月17日 14:07:01
来源:
浙江在线
【摘要】
经丽水市委批准,丽水市纪委于2015年10月9日对丽水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徐向东,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卢向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浙江在线杭州6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编辑/王艺)今天,记者从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经丽水市委批准,丽水市纪委于2015年10月9日对丽水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徐向东,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卢向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向东、卢向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送礼;违反工作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徐向东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提拔使用干部,在人事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徐向东、卢向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徐向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已涉嫌犯罪。
徐向东、卢向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丽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向东、卢向红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由市监察局报丽水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徐向东、卢向红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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