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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向海洋渔场“亮剑” 非法捕捞小鱼小虾或将被立案
2016年06月27日 16:10:33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施宇翔
【摘要】 在禁渔区内,使用网目尺寸只有5毫米的网具,然后将小鱼小虾“一网打尽”的台州渔老大林某终于栽了!近日,在台州市检察院的监督下,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他移送浙江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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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杭州6月27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范跃红 编辑/汪江军)在禁渔区内,使用网目尺寸只有5毫米的网具,然后将小鱼小虾“一网打尽”的台州渔老大林某终于栽了!近日,在台州市检察院的监督下,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他移送浙江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侦查。

  这是我省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海洋渔业部门行政执法的一个例子。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该院6月24日制定方案,在我省沿海的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破坏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据了解,对海洋渔业执法开展专项立案监督,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舟山渔场是世界著名的四大渔场之一,但从上世纪末开始,由于过度的捕捞和严重的污染,浙江沿海渔场的鱼类资源已经到了濒临枯竭的地步。为扭转“东海无鱼”困局,2014年浙江启动实施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计划,在沿海地区全面开展“一打三整治”行动,不过,这类整治行动存在以行政处罚为主,效果不甚理想。

  为此,浙江省检察院决定从今年6月至今年12月开展破坏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犯罪阶段性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本月中旬,省检察院已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指出,检察机关要加大海洋渔业执法监督的力度,积极服务中心工作。

  据了解,今年5月以来,台州、舟山、宁波象山等地检察机关已先行开展对破坏渔业资源犯罪的监督,据初步统计,截至6月24日,浙江检察机关已监督海洋渔业部门向公安(边防、海警)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6件48人,公安(边防、海警)已立案15件47人。

  今年5月12日,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查获的林某驾驶的浙椒渔60082号渔船,在禁渔区内使用最小网目尺寸为5毫米的网具(俗称“断子绝孙网”)从事拖网(双拖)捕捞生产作业,非法捕捞小鱼小虾等海产品共计220箱。他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只对他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台州市检察院发现这一线索后,及时建议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将林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浙江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台州市海洋渔业部门已经将此案移送浙江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海警一支队已经立案侦查,目前,案件还在侦查中。

  类似的案件,台州市检察院共监督海洋渔业部门移送海警7件,现均已立案侦查,依法进入刑事程序。

  据介绍,动用刑事手段,相较于单一的行政处罚,效果更为明显。台州市检察院建议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将涉嫌犯罪的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浙江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立案侦查后,效果立竿见影,原先在台州海域禁渔区线内捕鱼的150艘左右渔船已基本绝迹,大部分渔船已转移到禁渔区线外捕鱼,小部分渔船已回港休息。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表示,要通过这次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边防、海警)机关立案侦查一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和污染海洋环境案件,增强刑事打击力度,坚决纠正重行政处罚、轻刑事处罚甚至以罚代刑的现状,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态势。

责任编辑: 汪江军

标签: 渔场;检察院;台州;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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