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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浙江”10周年系列报道①
湖州在全国率先完成户籍制度改革 263万人“统一”户口
2016年07月04日 15:31:2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金许斌
【摘要】 到2016年1月1日,湖州全市启用新的户籍制度公共配套政策,真正结束二元制户口时代,全市263万市民正式迈入城乡户口一元制新时代。

  前言: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

  转眼10年过去,“法治浙江”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浙江各地在积极探索实践“法治浙江”建设的过程中创建了许多符合本地实际的法治制度,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从“三治”合一到村规民约,我们愿意为时代记录这些难能可贵的法治变革,记录浙江基层民主法治不断成长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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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来自网络)

  浙江在线杭州7月4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金许斌 编辑/沈正玺)2012年12月,位于浙江北部的湖州德清县启动了一场意义深远的变革。经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德清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湖州全市逐步启动户籍制度改革。

  到2016年1月1日,湖州全市启用新的户籍制度公共配套政策,真正结束二元制户口时代,全市263万市民正式迈入城乡户口一元制新时代。

  2012年开始试点改革

  湖州263万户籍人口“统一”户口

  湖州曹报村村民邹淦没读过多少书,也并不清楚户籍改革的真正意义。但是邹淦心里却一直记着一件事。

  几年前,邹淦的孙子到湖州市区读大学,户口也随之迁了过去。2014年,孙子毕业了,邹淦想着把孙子的户口迁回村里,却因为城乡户口差异一直没能成功。2015年,湖州全市范围内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当年12月25日,全市263万人口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差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邹淦终于把孙子的户口迁回了曹报村。“对我来说,这是一家‘团圆’的事情,我打心里高兴。”邹淦说。正如湖州市公安局户籍改革办公室负责人吴诚所说:“这对湖州来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变革,对浙江乃至全国来说也是一次意义重大的法治改革。”

  对于湖州户籍改革的历程,吴诚可以说是如数家珍:“2012年12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启动户籍改革各项工作,确定德清县作为户改的先行试点。2013年10月1日开始,在德清县,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称谓正式告别历史舞台,全县43万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称为‘浙江居民户口’。”在2013年完成德清户籍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湖州逐步在全市启动改革工作。2016年1月1日,湖州全市启用新的公共配套政策,真正意义上结束二元制户口时代。

  保留农村利益又享受城镇利益

  户籍改革给百姓带来利好

  湖州吴兴区永福村村民陈聪一家10口人,在户籍改革之前,10口人只有一本户口本。“我住在市区,弟弟住在农村,每次我们家要用到户口本的时候就跑到十七八公里外弟弟家拿户口本,很不方便。户籍改革后允许一户人家申请多本户口本,我和弟弟各有了一本户口本,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陈聪说。

  在永福村书记沈国荣看来,不光是多了一本户口本,户籍改革更是让农民多了一个选择。“以前我们只能申报‘新农合’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30%-40%,现在我们可以选择城镇医保,报销比例70%。”

  除此之外,户改在城乡居民的福利待遇上也进行了统一。如湖州吴兴区、南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先的城镇580/人和农村435/人调整为统一的664/人每月。

  吴诚介绍,户籍改革从体制上切实保障进城镇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他们进城后的后顾之忧。

  在农村居民依法享有城镇居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能继续享有原先拥有的山林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权益。

  2014年底,湖州全市共确权登记农村土地、山林550万亩,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65.7万本。

  户籍改革促进交通事故赔偿统一

  人生损害赔偿一视同仁

  长期以来,我国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额,按照事故受害者所从事的行业及其所在地的平均收入为标准核算。

  浙江省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06元。此前,法院判决人身损害赔偿以此为依据计算,于是两者之间获赔金额相差悬殊。

  在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中,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下发文件,明确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区域,事故受害人若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应按照城镇居民的统计标准计算。

  “这意味着,‘同命不同价’时代结束,同一次交通事故,受害人因户口不同而得到死亡赔偿金差异的情况已成为历史。”吴诚说。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户籍制度改革;法治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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