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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温费每人每月最高225元 用人单位拒发可投诉
2016年07月12日 18:53:4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胡昕然
【摘要】 台风“尼伯特”减弱后,随着副热带高压势力逐渐增强,杭州气温开始爬升。即将“火力全开”的高温时节,浙江高温津贴何时发?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今年职工每月可拿145元至225元的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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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建设人员顶着室外40℃的高温正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7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胡昕然 编辑/马丽红)随着副热带高压势力逐渐增强,气温开始爬升。即将“火力全开”的高温时节,浙江高温津贴何时发?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16年最新浙江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今年,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4个月。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高温费从6月开始连发4月

  浙江高温费位于全国前列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和前两年一样,即职工每月可拿145元至225元的高温津贴。

  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同时,省人社厅这一文件还规定了“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并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据了解,浙江的高温津贴标准比较高,居全国前列,最高为每人每月225元,且发放时间为4个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民企发放的执行力度较弱

  高温费不等于清凉饮料费    

  “高温费是什么?不太清楚。”某快递公司送货员陈先生表示,虽然常在高温天奔波送货,但从没领到过这笔费用。“不过,公司会发放一些藿香正气水、人丹给我们防暑降暑。”

  记者了解到,目前高温费的发放仍然有些混乱,将消暑用品或是清凉饮料费替代高温费发放的民营企业不在少数。不少企业不但将二者混为一谈,还表示高温费的发放不是强制的。

  浙江省劳动监察总队相关人员表示,高温费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清凉饮料费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一旦接到职工关于高温津贴的投诉,将及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杭州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人也表示,如果职工遇到高温费问题,可通过当地工会与企业沟通协商,或代职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如果职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或用人单位拒发,可拨打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或者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 马丽红

标签: 高温津贴;高温费;浙江;职工;劳动;12333;高温作业;监察部门;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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