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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选聘1126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给政府“找毛病”
2016年12月28日 14:19:1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施宇翔

  浙江在线杭州12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施宇翔)个别小区电梯事故频发得不到解决、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收费、网吧里出现未成年人身影……今年以来,乐清市出现一系列群众呼声强烈的民生问题,均被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捕捉”到,他们通过参与暗访、查摆、纠正、复查等环节,依法进行监督,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并对其要求落实和整改。

  去年以来,我省在温州、金华等地探索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普遍反映,经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一系列监督后,原来的“老大难”民生问题有了明显改观。

  探索有所收获后,今年6月,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办印发《关于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县通过公开选聘组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

  截至11月30日,全省已选聘出1126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初步形成了社会公众参与执法监督的力量基础。这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也有企业家代表、新闻工作者等。他们通过公开选聘,参与到政府及其法制机构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专题调查研究等工作中。据省法制办介绍,我省一些地方政府法制部门会定期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进行调研,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随后对症下药,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并责令其整改。

  接下来,如何提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及监督能力,管好用好这支队伍,是摆在我省各级政府法制部门面前的一个课题。对此,我省各地也在探索。如宁波市组织开展监督员专题业务培训,建立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网上信息交流平台;乐清市建立监督员学习制度,即每次开展监督前都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安吉县创建监督员微信群,建立工作联络制度,提高监督事项信息反映、沟通及监督程序的启动效率。

  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建立,是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合力和实效性的重要举措,也是扩大公众有序参与,运用社会力量推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积极探索。“通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参与,有助于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封闭’走向‘开放’,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公信力和权威性。”该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执法监督员;民生问题;法制办;执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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