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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需注意哪些?省卫健委回应
2021年12月10日 19:49:5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见习记者 陈雷

  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见习记者 陈雷)在浙江本轮疫情中,有部分隔离管控人员被安排为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这些人员在此期间需要注意些什么?12月10日,在浙江第八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对此做了回应。

  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主要要做到: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在居家健康观察的第2天、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

  日常健康监测人员主要应做到: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在日常健康监测的第3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员,必须在该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的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主要是及时排查感染的风险。

  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如果被纳入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办和社区(村)工作人员管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公民责任,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

责任编辑: 黄咏

标签: 健康监测;疫情防控;浙江;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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