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日讯(记者 翁宇君 通讯员 陆昉宇)“谢谢!”在一张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的银行客户回单上,张宁(化名)如此留言,“肇事者拿不出钱,我们家当时也很困难,幸好丽水市救助基金中心告诉我们这个政策。我一直保存着这张支付凭证,每次看到都觉得特别感动。”张宁回忆,发生事故后他能在医院安心救治正是得益于救助基金第一时间对抢救费用的垫付。
今天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107号令)正式施行的第1天。据悉,2021年以来,浙江省财政厅借力数字化改革,将救助基金业务进行整合升级,推出“浙里垫付”应用场景,在生命危急的关键时刻,为事故受害人带来申请救命钱的便利与高效,而这份便利与高效的背后,蕴藏着数字赋能的内在机理。
为群众办实事 让当事人不跑腿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时刻面临手术费用问题,怎么寻求帮助?“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后,如果有肇事者逃逸、肇事者未缴纳交强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等三种情形,受害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的‘浙里垫付’应用,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提出垫付申请。抢救结束后,赔偿义务人须向基金管理中心还款。”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抢救室里,时间意味着生命,因此,如何保障救助的“效率”是极大考验。据悉,申请时当事人只需填写个人身份等基础信息并提交后即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其他证明材料(如病例、电子票据等)均由医院提供。这就意味着,当事人通过在线申请后就可以实现“零次跑”。
医院抢救结束并提交相关材料后,“浙里垫付”可以通过短信和浙政钉APP及时通知所处环节的工作人员抓紧办理,最快可以实现抢救费用当日审批“秒到账”。
“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垫付方面,我们旨在探索建立大数据比对机制,解决数据孤岛问题,从而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证明互信,实现无证明办理、无障碍流转、无死角监管。”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数改增亮点 让多环节不卡壳
不跑路的便利源自于数据的互联互通。浙江在线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在该应用场景的开发过程中,省财政厅按照“多跨协同、整体智治”的要求,与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省法院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打破单位间数据壁垒,建立了沟通顺畅、衔接严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
“浙里垫付”场景创新,电子档案规范指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相关部门拍照上传相关材料后加盖电子印章后即可转化为数字文件,自动保存电子数据,实现档案资料电子化保管。此外,“浙里垫付”还建立了预申报、通知、申请、审批、垫付、追偿的闭环管理新模式,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数据后台实时掌握业务审批流、资金拨付流、当事人信息流等情况,成功实现“一站申请、多跨协作”的服务联办模式,让数字跑、数据跑、信息跑代替人工跑。
“在应用开发过程中,我们同时落实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的要求,”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材料从平均5份减至最少1份。审批环节从平均5个减至最少2个。交警通知的时间从3日压减至1日,基金中心的审批时间从5日压减至2日。”
为共富添动力 让百姓不因事故致贫
浙江在线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6年至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累计垫付6856人次,合计垫付5.39亿元,2021年全年交警合计发出《垫付通知书》4050份,其中当事人通过“浙里垫付”发起申请1028件,已有2250人次获得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1.78亿元,同比同口径增长45.35%。
部门间数据的高效流转,让“浙里垫付”在事故受害者的救命时刻充分发挥作用。通过精准保障受害群众,“浙里垫付”有效防止了群众因事故致贫,为浙江省推进共同富裕作出了重大贡献。
目前,全省均已开通“浙里垫付”业务,并呈现出“垫付规模大、增长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良好态势。下一步“浙里垫付”将尝试对接浙江政府服务网“好差评”服务,对救助基金垫付业务实行“一键评价”,建立以当事人满意度为导向的管理机制,将评价结果及时转化运用,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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