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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全面升级安检措施 男子携带汽油进站被拘5日
2016年07月19日 15:04:3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刘永拓
【摘要】 7月18日,一名男子带着一瓶汽油进入杭州地铁1号线婺江路站。结果,这名男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被杭州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杭州地铁安检.jpg

杭州地铁安检(本网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7月19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刘永拓 通讯员/严密 编辑/沈正玺)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规定,乘客在乘坐地铁时,严禁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或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然而,7月18日,一名男子竟然带着一瓶汽油进入杭州地铁1号线婺江路站。结果,这名男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被杭州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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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15时许,一名穿着短袖的年轻男子拎包进入地铁1号线婺江路站C口安检机处,按规定接受安检。不过,当他的包经过安检机时,安检人员发现其中有一瓶液体,于是要求他将液体拿出进行复检。

  地铁公安分局湘湖站派出所(下辖婺江路站)的周警官介绍,当时安检人员打开包发现里面装的液体疑似汽油。开瓶嗅闻复检时一股刺鼻气味冲入鼻腔,安检员基本确认瓶内灌装液体为汽油。随即,安检人员将这名男子与背包及汽油进行隔离,交给到场民警处置。

  经地铁公安调查,这名男子为陈某某(26岁,贵州人)。他携带汽油进入地铁站,准备前往下沙,给自己的摩托车加油。陈某某交代,他明知不能携带汽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但抱着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

  周警官说,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危险物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地铁公安分局依法将其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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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携带的瓶装汽油

  今年6月以来,杭州地铁安检全面加强,全线共安检2540余万人次,包裹2070万余件,查获违禁品634件,像陈某某这样携带汽油的行为还是比较少见的。

  杭州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提醒,为确保地铁安全有序运营,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规定,严禁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或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乘坐地铁。其中,汽油、柴油、油漆、工业酒精等属于危险物品,请广大乘客勿携带乘坐地铁,警方欢迎市民监督、举报此类违法行为。

  警方建议,乘客乘坐地铁时携带身份证件,以备检查。接下来,地铁公安分局将加大对地铁安检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同时在全线站点设立安检提示标牌,引导乘客文明乘车,积极配合安检工作。有小部分乘客不愿对随身包裹进行安检,“里应外合”地将包裹传递进入地铁站,这种行为很不文明,也不合法规。为保障地铁站厅层的安全,部分站点安检机将靠前设置,并在全线加强警犬巡逻,多手段杜绝违禁物品进站。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安检;地铁公安;汽油;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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