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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杭州9月19日起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2016年09月18日 17:39:00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董洁
【摘要】 浙江在线记者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结合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杭州市自9月19日起实施住房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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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杭州9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董洁 编辑/王艺)浙江在线记者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结合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经杭州市政府研究决定,杭州市自9月19日起实施住房限购。

  限购政策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购政策充分体现“因城施策”总体要求下实施差别化、精细化调控的思路。明确了限购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限购时间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平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平台房屋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限购政策还进一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信息(针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转让合同。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未办理房产交易不得办理房产登记。

责任编辑: 王艺

标签: 限购;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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