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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地产市场调控再升级 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2016年11月10日 00:02:34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董洁
【摘要】 11月10日起,杭州将实施进一步住房限购、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同时,还将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加强对土地竞买资金来源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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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来自网络)

  浙江在线11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董洁 通讯员/冉茂翔)今晚11点,记者从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了解到,杭州房地产市场调控将再升级。

  11月10日起,杭州将实施进一步住房限购、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同时,还将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加强对土地竞买资金来源审查。

  相关新闻:杭州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套不低于30%

  外地人购房需提供1年个税和社保记录

  杭州人不能再通过补缴个税和社保购房

  9月19日,杭州已暂停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此基础上,11月10日起,杭州还将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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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比例调至三成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调至六成

  新政对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作出了调整,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30%。

  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60%。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已结清的商贷首付比例调至四成

  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同时新政还对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于三种情形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时实际没有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政策同时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等的审核,切实防范风险。

  专家说法:

  杭州楼市从亢奋快速向理性回归

  对于新政,透明售房研究院院长方张接认为,在国庆期间主要一二线城市普遍提升调控规格之后,目前的杭州,已经属于调控中的“政策洼地”,因此杭州限购限贷政策的升级其实已经部分体现在市场的预期当中,对市场各方的心理冲击有所降低,从短期来看,市场对此次政策的反应程度也会相应降低。

  “当然,从中长期来看,限购的升级对外来购房需求的打击会持续体现,9月首次限购给外地人留下了可以买一套房的口子,从近期情况来看,支撑不断走低成交量的,接近三成以上依然是外地购房者,此次政策会进一步压缩这个比例。”方张接表示。

  他认为,目前杭州楼市已经从调控前的亢奋状态快速地向理性常态回归,体现积极成效的同时,也需防止市场的大起大落。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楼市;房贷;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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