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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企业每年可减负130亿元
2016年12月01日 17:08:48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金林杰
【摘要】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税局昨天联合印发《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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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围东线标准海塘建设(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12月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金林杰 通讯员/陆阳 编辑/胡芸)今天上午,记者从浙江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昨天联合印发《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届时,每年可至少减轻企业负担130亿元。

  水利建设基金是经国家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一项政府性基金。1994年,浙江省便已开始全面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为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释放创业创新动力,今年上半年,浙江已出台了一系列减负政策,其中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按现行费率的70%征收。浙江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是上半年减征政策的‘升级版’,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有利于促进全省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作为浙江省的龙头企业,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也在减负政策的享受范围内。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政策对于我们企业真的是重大利好,今年4月水利建设基金按70%征收后,我们月均减免近90万元,全面暂停以后,我估计每年至少节省2000万元的成本。”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暂停征收之前未申报、欠缴、缓缴等应缴未缴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仍按原政策规定征收,减免政策按照实际征收月份进行落实。


责任编辑: 胡芸

标签: 水利建设基金;兴修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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